学生求职遇虚假医疗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求职遇虚假医疗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某大学学生)因求职在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后被以虚假医疗服务为名诈骗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主动添加客服人员微信后被诱导下载虚假APP。对方以'医疗养老服务'为名要求其缴纳3.5万元服务费,先返还1000元押金获取信任。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时,张某某通过网银转账支付全款。事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所谓'客服'实为骗子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诈骗人员无隶属关系,且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承认平台曾收到同类投诉但未及时处理。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及屏幕共享操作记录,确认诈骗行为与公司平台管理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社交平台需加强资质审核,求职者应核实企业信息及服务资质,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转账并保存证据。本案因公司未及时处理投诉导致损失扩大,提醒平台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