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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婚恋交友中遭遇虚假医疗服务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交友中遭遇虚假医疗服务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后被诱导参与虚假医疗养老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并诱导点击不明链接查看'政府文件'。期间李某某伪造公司资质,使用虚假身份骗取信任,后以需支付服务费为由多次要求转账,最终通过屏幕共享获取张某某支付密码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诈骗要求全额追偿,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服务材料'。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及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记录及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某多次使用'政府补贴'话术诱导转账。公司未能出示与李某某的委托协议,且对关键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经质证确认张某某确系被虚假身份欺骗,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行为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医疗养老'诈骗套路,第三方支付留痕可作为关键证据。企业应严格审核业务人员资质,防止被冒充工作人员的诈骗行为牵连。遭遇紧急止付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