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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求职遭保健品诈骗被索要验证码

【标题】老人求职遭保健品诈骗被索要验证码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涉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顾问岗位。面试当天,自称HR的李某某以'公司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平台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次日,李某某称需提供手机验证码以便办理退款手续,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按要求操作。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公场所且无法联系,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使用虚假资质招募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且通过伪造聊天记录诱导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岗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支付部分培训费用,要求扣除合理成本。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转账用途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确认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经公证具备电子数据固定效力。公司提交的所谓'培训费发票'被鉴定为伪造。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写字楼,最终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合理劳务支出7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关于诈骗行为的界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对诈骗老年人行为的特别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时务必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对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保持警惕。建议通过公证方式固定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受骗后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针对医疗养老领域诈骗,应加强反诈宣传和资质审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