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假扮官员骗老人养老费
【标题】企业主假扮官员骗老人养老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公司养老服务项目被卷入诈骗纠纷。本案系民事纠纷,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需对员工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养老费用承担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负责医疗养老项目推广。入职第三日,公司主管王某(已离职)以'政府养老补贴审核'为名,要求张某某将客户款项转入名为'安全账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协助将12名客户共计约3.5万元转入该账户。事后王某失联,公司称其行为属个人诈骗,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则称王某行为属个人非法活动,且已错过平台紧急止付窗口期,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记录,但公司以'已超出平台信息调取时效'为由拒绝。张某某提交了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客户证言,证明王某使用公司工牌并虚构政府审核流程。公司虽否认关联性,但无法解释王某为何能获取客户联系方式及使用公司名义推广项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王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未尽监管义务导致损失扩大,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王某个人承担30%。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70条:法人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的,法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员工权限,警惕以'政府补贴'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求职者发现异常转账要求时,应第一时间核查对方身份及资金流向,避免陷入'安全账户'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