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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提现3.5万后遭虚假平台诈骗

【标题】求职者提现3.5万后遭虚假平台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应聘医疗养老顾问岗位,因平台虚假宣传导致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应聘后被要求通过网贷平台贷款3.5万元并提现至指定账户。公司以'政府合作项目'为名诱导其签订协议,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资质,且监控视频显示其工作人员冒充政府人员进行审批。张某某在发现骗局后试图联系平台客服,但因超过紧急止付时限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贷款行为为自主操作,平台仅提供居间服务;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通过虚假招聘场景实施诈骗,且存在诱导提现、伪造审批流程等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信息截图、网贷提现记录、监控视频及与公司人员的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文件,未能证明其主张。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审批流程等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失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培训费用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资金已无法追回,张某某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影响部分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真实性,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涉及大额转账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超过48小时止付时限将影响维权效果,建议及时通过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