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投资款被判赔偿
【标题】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投资款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接到自称能修复征信的宣传单,通过电商平台联系该公司。对方以'教育培训+考试包过'为幌子,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以资金需进入虚拟币通道为由多次要求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合同关系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抗辩称系双方自愿合作项目,资金已用于'内部渠道'运作。双方对交易性质及资金流向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了第三方支付流水记录,发现资金经多层虚拟币交易后转至境外账户。同时查明公司未取得任何教育培训资质,宣传单上使用伪造的征信机构公章。庭审中公司法人代表失联,关键证据链缺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权制度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验央行备案信息。投资前需确认交易对手主体资格,避免通过非正规支付渠道转账。保留宣传材料、转账记录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