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虚假医疗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虚假医疗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虚假医疗服务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顾问岗位。面试时,公司员工李某(冒充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其下载伪造资质的APP并点击链接。张某某在APP内被诱导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医疗服务资质且账户异常,遂申请仲裁要求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内部培训费用,且已通过微信转账完成支付,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APP截图及招聘平台对话记录,认定公司存在伪造身份、虚构业务场景行为。公司未能出示培训协议或服务合同,且账户资金在转账后24小时内被转至境外。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应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公职人员'身份造假。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案件串并分析追查资金流向,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