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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养老钱

【标题】某科技公司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养老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服务纠纷申请仲裁,该公司被指通过电信方式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符合'医疗养老'项目资格需缴纳入金。对方以政府背景为噱头,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机构实为个体经营者,且未在民政部门备案,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已提供养老服务但未提交有效服务记录,双方对交易真实性存在根本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针对证据链不完整问题,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与通话记录的时间吻合性,结合公司注册信息与民政部门备案情况展开调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存在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欺诈行为,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未完全支持张某某的全额返还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身份的规制

【分析启示】养老服务领域需警惕'政府背景'话术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遭遇电信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资金紧急止付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