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充值3.5万元遭诈骗追偿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充值3.5万元遭诈骗追偿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向仲裁委申请追偿,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平台及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称需缴纳保证金可获取高额回报。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平台,且李某某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超止付时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注册信息、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经核查,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婚恋平台存在伪造金融机构资质情形,且转账账户与平台运营主体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过错,支持张某某主张的50%款项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止付时限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虚假投资骗局,保存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至关重要。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但需注意止付时限。企业应确保平台资质真实性,避免卷入诈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