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被支持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被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医保报销和医疗养老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虚假教育培训平台进行操作。期间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5次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账户异常冻结,李某失联。经调查发现该平台未取得金融资质,收款账户实为第三方控制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称平台系正规教育机构,交易属自愿行为且已提供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申请人提交平台注册信息、虚假宣传截图及第三方账户冻结证明,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及服务凭证。经质证确认李某身份造假,平台运营资质虚假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对虚假平台的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与身份,警惕以医保、养老为名的金融诈骗。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链。平台方需对用户进行风险提示与资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