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涉嫌招聘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从事医疗养老项目推广业务,通过虚构征信修复服务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求职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医疗养老顾问岗位。入职后,公司负责人李某某以'总部新政策'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缴纳'服务保证金',并承诺可修复征信记录。期间多次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所有收款账户均为公司员工王某个人账户。6月15日,张某某发现公司实际未开展承诺的医疗服务,且王某已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项目及征信修复服务,其转账系被诈骗;公司则称该款项为正常业务往来费用,且已通过APP系统完成交易记录,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公司内部APP操作界面截图。公司承认王某系员工但称该业务属第三方合作项目。经资金流向核查,所有款项均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且APP记录显示交易未通过平台完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服务项目、伪造征信修复承诺、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构成诈骗,判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效力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假招聘,核实公司资质及业务真实性。涉及大额转账时需确认收款账户性质,保留聊天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对'征信修复'等敏感服务应通过正规渠道验证,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