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冒充讲师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员工遭冒充讲师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培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通过公司内部QQ群接触到自称'李教授'的账号。该账号以提供高端医疗养老服务为由,伪造专家身份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公司离职员工王某,且该账户已被冻结无法使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公司辩称系个人自愿交易且已履行培训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公司内部通讯记录,确认王某曾冒用专家身份诱导转账。公司未能提供实际培训记录,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通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管理失职,王某行为构成职务侵占,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企业需加强内部通讯监管,员工遭遇冒牌培训应立即留存证据并报警。本案中公司未核实第三方身份,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凸显企业内部账户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