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高管骗取培训费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高管骗取培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恋爱关系,后被对方以学历提升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王某某。对方以能办理学历提升和职称认证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培训费用。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及微信视频,王某某伪造公司文件并谎称需多级拆分资金,先后六次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共计约3.5万元。期间对方还以'公共服务办理需冻结账户'为由骗取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账户被盗用。2024年9月,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王某某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某冒充公司高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合同关系,仅承认存在员工违规操作,认为属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公安机关立案回执,确认王某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虽提交内部管理文件,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存在任何业务往来。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多级资金拆分模式与账户冻结要求的合理性,认定存在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以学历提升为名的诈骗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需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避免因冒用身份造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