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客服诱导虚拟币转账老人维权

冒充客服诱导虚拟币转账老人维权

【标题】冒充客服诱导虚拟币转账老人维权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以虚假兼职为名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话招聘兼职人员,诱导张某某参与投资理财及中奖骗局,最终造成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68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应聘成为'金融助理'。诈骗分子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操作,期间多次以'验证身份'为借口索要验证码,并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具体诈骗操作,且张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转账记录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虽否认关联,但无法解释为何能获取张某某的验证码及屏幕共享权限,最终认可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虚假招聘信息存在审核失职,且未尽到对老年求职者的风险提示义务,判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兼职'名义进行的金融诈骗,老年群体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用人单位需对招聘广告真实性负责,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合作。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维权。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