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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假贷款专员骗转3.5万虚拟币

【标题】员工被假贷款专员骗转3.5万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兼职岗位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信息,对方声称可提供贷款服务。张某某按要求缴纳入职保证金2000元后,被诱导下载名为'金融通'的APP,通过视频通话被冒充贷款专员的人员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转账3.5万元。在开启屏幕共享过程中,张某某账户被远程操作导致资金异常转移,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业务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员工自愿参与的商业活动,且已提供部分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账户冻结证明,认定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行为。公司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业务真实性,对张某某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虚拟币款项及入职保证金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避免陷入'入职缴费'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对于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保存证据维护权益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