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对方以账户异常需转账验证为由,诱导其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诈骗后,通过平台留存的聊天记录和短信截图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电子证据鉴定。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需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该账户为第三方合作公司,且未收到款项。双方对资金流向及电子证据真实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确认张某某提交的QQ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电子证据鉴定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账户归属及资金流转情况,仲裁庭采纳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电子签名法》第4条: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客服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遭遇诈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