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公检法诈骗证书费获赔
【标题】学生遭冒充公检法诈骗证书费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项目学员,因证书代办服务被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线下街面宣传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接到自称公安机关的电话,对方以'证书代办需要冻结账户'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通过伪造文件骗取其向指定对公账户转账。公司未核实所谓公检法人员身份,且存在资金多级拆分情况,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服务系第三方个人提供,与公司无关且已尽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客服的通话记录,审查了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资质核实义务,且承认存在资金流转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约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公司未尽审慎义务导致被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构成民事欺诈;《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认定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机构应核实合作方资质,警惕精准诈骗话术。消费者须警惕'账户冻结'等话术,遇此类情况应立即报警。企业需规范资金管理,防范多级拆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