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贷提现后遭假币调包维权胜诉
【标题】女子网贷提现后遭假币调包维权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虚假交易与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入职后被主管要求操作虚拟币交易。期间,公司指派员工冒充其婚恋对象,以退款理赔为由诱导其使用网贷提现3.5万元并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在提现过程中发现假币调包迹象,遂保留支付记录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假币调包及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交易为内部测试,张某某自愿参与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应认定为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网贷提现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与冒充婚恋对象的聊天截图。公司未能提供员工身份真实性证明及交易合法性证据,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与平台信息调取结果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需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假交易陷阱,操作网贷及虚拟币时应核实资金流向。遭遇假币调包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材料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