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诈骗致提现受阻
【标题】冒充领导诈骗致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下推广活动获得联系方式。对方以'高薪招聘'为由要求其下载涉案APP并缴纳3000元培训费,后通过冒充其上级领导的短信指令,要求追加约3.5万元充值入金以'办理资质'。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交至指定账户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骗取现金,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招聘流程,要求其提供交易凭证证明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领导'的短信记录,核对其与涉案APP的关联性。公司未能提供与张某某的劳动合同及资金流向说明,且APP下架时间与诈骗行为发生时间吻合。仲裁员要求双方补充电子数据固定材料,最终确认张某某现金交付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72条关于表见代理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诈骗。遭遇身份冒充应及时保存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