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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误信冒充客服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冒充客服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退休员工,因子女教育问题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添加所谓'教育顾问'微信,对方谎称可协助办理特殊教育资质,要求先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支付宝转账后,对方以'系统升级''材料补交'等名义多次索要费用,期间刻意引导其绕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程序。直至资金被全部转出,张某某才察觉受骗,但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已尽审核义务。双方对平台是否应就用户遭遇的冒充客服骗局承担责任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涉案账号注册信息存疑。通过分析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诈骗分子刻意伪造公司客服话术。公司虽提交了用户协议,但未能证明已有效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就平台审核漏洞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损失金额按实际到账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8条平台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人办理公共服务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支付账户并报警。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