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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APP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审核漏洞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客户的李某。对方以可提供高额贷款为诱饵,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借贷APP。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并输入验证码后,李某以账户冻结为由骗取张某某提现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涉案账户实为第三方冒用公司名义开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诈骗,公司抗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对接服务,实际交易由用户自主完成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开发备案信息、用户注册协议及平台风控记录,发现公司未对异常转账行为进行有效拦截。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出示技术说明称屏幕共享功能需用户主动开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签订正式合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第1165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用户亦需对自身操作负责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核,网民应警惕陌生机构诱导下载APP行为,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维权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