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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遭虚假培训公司骗钱难退款

【标题】应聘者遭虚假培训公司骗钱难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岗位,双方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职业培训'为由要求其缴纳培训费约3.5万元。通过QQ沟通中,工作人员多次要求其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并共享屏幕,声称可办理'公共服务认证'。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培训资质且无法联系,遂申请仲裁要求退款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欺诈;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导致损失,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对资金流向及是否存在诈骗行为产生根本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公共服务办理短信截图。公司未能提供培训协议原件及资金使用明细。仲裁员通过分析跨境资金流转特征及多次要求验证码的异常操作,认定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赔偿损失1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不得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分析启示】警惕以培训名义进行的电信诈骗,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及培训许可。遭遇账户异常操作应及时冻结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时应注意截图完整性与时间戳真实性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