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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教育培训诈骗3.5万元追回难

【标题】学生遭教育培训诈骗3.5万元追回难

【基本信息】劳动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因公司涉嫌诈骗导致资金损失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学历提升项目,被冒充招聘人员的客服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诱导转账。对方通过二维码收款要求支付3.5万元培训费,期间多次通过电话承诺就业保障。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已被冻结且无法联系,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双方系教育培训合同关系,转账行为系学生自行操作且已过止付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宣传资料,发现公司客服使用'招聘人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正式合同及资金流向说明,且客服电话号码归属地与公司注册地不符,遂启动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通过虚构就业前景实施诈骗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资金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合同可撤销条款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机构应规范宣传行为,学员需核实资质并保留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止付,避免因错过时效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