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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培训费被追缴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培训费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时,被自称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以'公务员考试包过'为由诱导。通过电信电话沟通后,对方要求其在指定网站注册并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多次要求提供信用卡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完成支付后,发现该网站无法正常访问,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为非法培训机构,其员工使用伪造公职人员身份实施诈骗,资金在24小时内通过多层账户转移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公职人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交易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且已提供所谓'考试服务',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网站注册记录、通话录音及支付凭证,被申请人仅提供模糊的合同文本。经核查,网站截图显示域名备案信息与被申请人无关,且支付渠道存在异常资金流转记录。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网站,确认为非法平台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处罚金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电信诈骗手段,核实培训资质时应查验官方备案信息。电子证据需通过技术鉴定确认真实性,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