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虚假APP骗3.5万元追偿
【标题】网购用户被虚假APP骗3.5万元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网购用户,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网购平台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教育培训类APP,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客服以'培训退费'为名骗取信任。对方先返还2000元小额退款诱导其继续操作,后以'医疗养老项目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转账后发现APP系虚假平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退费流程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操作的商业行为,且已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支付截图及平台封禁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运营记录。经调查发现公司APP存在伪造政府标识、虚构退费政策等违规行为,但无法完全证明资金流向与诈骗的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实际损失的80%款项,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