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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追偿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追偿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推荐高收益投资理财为名,伪造某银行工作人员身份,通过支付宝多次诱导张某某缴纳所谓'保证金'和'手续费',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用户,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金融操作,且李某账号已注销,拒绝赔偿。双方对李某身份真实性及公司责任范围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用户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沟通记录,认定公司未尽实名认证审核义务。公司虽提交李某注销证明,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证据链存在重大缺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3.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警惕以投资理财为名的新型诈骗。用户应核实对方资质,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平台和公安机关双重维权。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可能面临连带赔偿责任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