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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下载APP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下载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民事纠纷。平台通过APP推广涉嫌违法活动,受害者为65岁退休人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对方以购房为由要求下载指定APP,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至李某账户。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骗子,遂向平台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且诱导下载违法APP,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辩称已履行用户身份验证义务,且APP下架系第三方行为,无法控制用户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注册信息及APP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注册时使用虚假身份。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证明转账过程,平台则出示风控系统日志显示已拦截23次异常登录请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身份审核疏漏,但李某冒充身份行为属独立犯罪。平台需对未尽审核义务导致的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及风险提示,用户需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遭遇精准诈骗应立即冻结转账账户并报警,保留平台运营信息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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