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征信修复骗局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征信修复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推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接触,该公司以提供征信修复服务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声称可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征信修复项目'帮助其改善信用记录。李某伪造机构资质文件,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机构并无实际业务,且李某身份造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且已提供所谓'修复方案',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数据确认李某婚恋平台用户身份,通过银行流水及电子数据固定虚拟币转账轨迹。公司无法提供实际服务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刻意隐瞒资质造假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法定孳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推荐机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求职者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违法承诺。涉及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流向合法性,电子数据应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