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兼职招聘员工被骗3.5万元维权成功
【标题】虚假兼职招聘员工被骗3.5万元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张某某因兼职招聘被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被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以招聘兼职为名吸引,对方出示伪造的营业执照及虚假身份证明。应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声称可提供贷款专员岗位,要求通过二维码转账5000元押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先后收到2000元返利,后被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并转账剩余款项。在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公司失联,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岗位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民事合同关系,且已提供部分服务,否认诈骗行为。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交易性质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转账记录,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司虽提供所谓'工作内容说明',但无法证明实际履行合同。鉴定机构认定二维码收款记录与公司官方收款账户不符,且存在伪造资质嫌疑。仲裁委认定公司采用虚构身份、线下诱骗、脱离平台交易等手段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效力;《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返利后转款'话术。遭遇线下诱骗、脱离平台交易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企业不得通过虚假身份从事非法集资或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