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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招聘人员骗取3.5万元张某某索赔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骗取3.5万元张某某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涉嫌虚构刷单兼职诈骗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该公司兼职岗位。面试人员自称人力资源部主管,以'医疗养老项目专项刷单'为由承诺日薪200元。在入职培训中,公司要求其使用本人账户接收资金,并通过伪造的银行流水证明业务真实性。6月12日,公司以'安全账户验证'为名要求张某某将1.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以提现受阻为由持续要求追加转账,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刷单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称张某某自愿参与兼职,未强制要求转账,且已支付部分劳动报酬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招聘平台聊天记录显示,公司员工多次使用'医疗养老项目'话术诱导张某某转账。张某某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多笔转入后立即转出,且转入账户与公司注册信息不符。被申请人虽提供考勤记录,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使用虚构项目骗取张某某资金,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为幌子的刷单诈骗,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并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个人操作失误扩大损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