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调包骗局诱骗投资返佣
【标题】假币调包骗局诱骗投资返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接到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被要求下载某投资平台APP并垫付资金获取返佣。在某商业街面,该公司员工李某以政府合作项目为由,引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投资款。实际操作中,平台使用假币进行交易,导致张某某无法提现,后发现系虚构平台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政府人员实施假币调包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投资款;公司称存在真实合同关系,认为张某某轻信虚假信息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证据,张某某提供短信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合同协议,但无法证明平台真实性。公司仅出示合同文本,未提供交易流水。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平台网址与政府官网无关联,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对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诈骗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因欺诈导致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假币调包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影响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