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婚恋对象要求扫码付款遭诈骗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要求扫码付款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虚拟币转账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招聘兼职为由,要求其缴纳3000元培训费并扫码支付至虚拟货币账户。张某某于4月15日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遂于5月3日向警方报案。公司称该账户为第三方合作平台,否认直接参与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行为,应承担全部退款责任;公司辩称交易系第三方平台操作,且张某某未及时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对方使用假身份;公司提供平台合作协议主张免责。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员工行为构成欺诈,但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已支付的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网络经营者身份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虚假兼职信息,发现异常立即报警。用人单位需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避免被利用进行诈骗。虚拟币交易缺乏监管,维权时需同步收集平台数据及第三方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