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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李某、赵某生命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张某与邻居李某、赵某因楼道堆放杂物影响采光通风引发长期矛盾。5月12日傍晚,张某再次因采光问题与李某、赵某在楼道发生激烈争吵。李某与赵某共同对张某实施殴打,致张某倒地昏迷。次日张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被钝性外力作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事发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但双方就是否存在共同侵权及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张某父母作为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确认张某死亡与李某、赵某的殴打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李某与赵某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认定,以及张某自身是否存在过错。鉴于双方曾经过人民调解但未果,调解程序作为前置环节被记录在案。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李某、赵某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张某在纠纷中存在言语激化情节,酌情减轻侵权人10%的责任。最终判决李某、赵某共同赔偿张某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5万元。其中误工费因张某系退休人员无固定收入,不予支持。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第1168条、第1173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邻里采光通风纠纷升级为暴力犯罪的严重后果。明确了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认定规则,以及人民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程序价值。对于指导基层处理邻里矛盾、预防矛盾激化致人伤亡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