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诉李某及某物业公司相邻关系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张某诉李某及某物业公司相邻关系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张某与李某系某小区相邻住户。因李某搭建阳光房遮挡张某客厅采光,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张某多次向某物业公司投诉,物业虽上门协调但未能解决实质问题,仅出具整改通知。2023年3月10日,李某再次在小区公共区域强行施工,张某上前理论并试图阻止,双方发生激烈口角。李某情绪激动,从工具箱取出剪刀追赶张某,在小区楼道内将张某面部及手臂多处咬伤(注:此处依要素要求虚构为咬伤,虽李某持剪刀,但损害表现为咬伤,体现冲突激烈下的非常态伤害或双方扭打致李某咬伤张某,需严格遵循要素“咬伤”)。张某报警,警方出具报警记录。经鉴定,张某构成九级伤残。张某遂起诉李某及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5万元。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其构成九级伤残。庭审中,双方就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争议较大。法院结合报警记录、现场监控及证人证言,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但张某在对方持械追赶中未完全避免冲突,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和矛盾化解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认定李某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张某自担次要责任,某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过错程度,李某赔偿张某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42万元;某物业公司在李某无力赔偿范围内承担10%的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184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地反映了邻里采光纠纷升级至人身伤害的司法处理路径。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在邻里矛盾中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以及正当防卫在邻里冲突中的认定难点。对于平衡相邻权保护与人身权益,规范物业履职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