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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李某、赵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0日晚,张某与邻居李某因楼道杂物堆放引发通行权纠纷。李某多次要求张某清理门口堆放的纸箱,张某不予理会。当晚20时许,张某再次在楼道堆放物品,李某上前理论并试图搬动纸箱,张某随即推搡李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互殴过程中,李某的表兄赵某(共同侵权人)闻讯赶来,未加劝阻,反而协助李某对张某实施殴打,致张某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左侧肋骨骨折、脾脏挫裂伤。经司法鉴定,张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张某遂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赵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张某伤情进行鉴定,出具伤情鉴定意见确认为轻伤二级及十级伤残。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双方行为性质,认定张某与李某的行为均有过错,构成互殴,但赵某介入后实施暴力行为,与李某构成共同侵权。关于正当防卫认定,法院认为张某在遭受李某推搡后的反击行为虽具防卫性质,但随后升级为互殴,且赵某参与殴打超出单纯防卫范畴,故不完全支持正当防卫免责主张,但酌情减轻张某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李某、赵某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认定李某承担40%责任,赵某承担30%责任,张某自行承担30%责任。经核算,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80,000元。李某赔偿72,000元,赵某赔偿54,000元。其中护理费经核定为15,000元,符合1万元至5万元的合理范围。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邻里通行权纠纷中互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强调了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对于楼道安全与邻里和谐具有警示意义,提示公民在维权时应理性克制,避免矛盾升级导致人身伤害,司法实践注重通过责任划分平衡各方权益。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