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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李某、赵某邻里通行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张某与李某因楼道堆放杂物影响通行发生争执。李某之弟赵某在场协助李某理论,双方言语激烈后升级为肢体冲突。李某推搡张某,赵某随即上前抓住张某衣领并咬伤张某左臂,致张某左臂软组织挫裂伤。张某经医院诊断为左臂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某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但因张某系自由职业者,其月收入波动较大,故误工费具体金额未能提供确切证据确定。事发后,社区介入调解并形成调解记录,但因双方对责任比例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程序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其构成十级伤残。庭审中,法院结合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及调解记录,认定李某与赵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同时,考虑到张某在冲突中存在推搡行为,双方互殴过错明显,依法划分责任比例。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李某、赵某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张某存在过错,酌情减轻侵权人责任。最终判定李某、赵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张某自行承担40%。判令李某、赵某连带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85,000元。因误工费金额未确定,法院酌情支持部分误工损失。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3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邻里通行权纠纷中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限,强调了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在受害人过错及误工费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划分责任比例,体现了公平原则,对处理类似邻里冲突引发的伤害案件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