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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李某邻里通行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下午,张某与李某系相邻小区业主。李某因张某长期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阻碍通行,双方发生口角。李某之子(12岁,由李某监护)在场,见父亲争执遂上前推搡张某。张某随即反击,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某在抓挠中致张某面部、手臂多处抓伤。经医院紧急救治,张某伤情严重,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事发时小区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冲突全过程,清晰显示李某及其子先有推搡行为,张某随后进行反击,双方均有关键性攻击动作,属于互殴性质。张某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大量医疗费,且因重伤导致面部神经受损,需长期护理及康复。

审理过程

本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并出具伤情鉴定报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张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双方就是否构成互殴、监护人责任承担及赔偿范围产生争议。法院重点审查了监控视频证据,确认双方均有过错,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本案属邻里纠纷引发的互殴,张某与李某均有过错,酌情确定李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张某自负40%。鉴于李某未成年子女参与冲突,李某作为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32,000元。该金额符合1万元至5万元的赔偿范围要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18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邻里通行权纠纷中互殴行为的责任划分标准,强调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侵权行为的替代责任。通过监控视频还原事实,细化了重伤案件中护理费等赔偿范围的认定,为处理类似邻里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提供了参考。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