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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李某、某物业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0日上午,某小区业主李某在自家房屋进行装修施工期间,因装修噪音及建筑垃圾堆放问题与邻居张某发生激烈口角。双方争执中,李某情绪失控,冲出家门在小区公共道路上追逐张某。张某在躲避过程中摔倒,李某随即上前对张某面部进行殴打,并咬伤张某左臂,导致张某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经法医鉴定,张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事发后,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某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程序审理。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伤情鉴定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警记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证人王某、赵某出庭作证,证实了李某咬伤张某的经过及物业公司保安未及时制止冲突的事实。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的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确认张某需加强营养及专人护理。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侵害张某身体健康,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某物业公司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补充责任。综合考量过错程度,判决李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某物业公司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经核算,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620,000元。李某需赔偿546,000元,某物业公司赔偿124,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邻里纠纷中侵权责任的划分,特别是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同时,展示了轻伤案件中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对规范小区装修管理、化解邻里矛盾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