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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孙某邻里装修伤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承租人赵某租用孙某位于城郊的独栋住宅用于经营民宿。装修期间,孙某因赵某擅自改动院子围墙地基引发纠纷。5月12日下午,孙某进入院子理论,双方发生口角。赵某手持铁锹欲击打孙某,孙某随即躲避并顺手抓起院中饲养的看家犬,该犬受惊后扑咬赵某左小腿。赵某倒地时头部撞击石块,经送医诊断为左胫骨骨折伴神经损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认定孙某利用动物实施侵害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的治安处罚。赵某主张孙某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孙某辩称赵某先动手,其行为属正当防卫。

审理过程

赵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孙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诉讼中,双方就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产生争议。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为十级伤残。庭审中,法院结合小区监控视频还原现场,认定孙某在赵某持械攻击时,虽处于防卫情境,但故意引发犬只攻击他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构成侵权。同时考虑到赵某先动手挑衅,存在重大过错。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侵权,但赵某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酌定孙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赵某自行承担60%的责任。经核算,赵某各项损失共计120,000元,孙某需赔偿赵某48,000元。该金额包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约6万元部分由孙某分担)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利用动物实施侵害行为的法律责任边界,区分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在邻里纠纷中,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及侵权责任认定具有典型意义,提示当事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装修与租赁纠纷,避免矛盾升级导致人身伤害。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