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孙某、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赵某与邻居孙某、周某因装修施工噪音问题产生矛盾。当日,孙某、周某在自家院子内进行外墙粉刷作业时,赵某多次上门理论并试图进入院子阻止,孙某、周某遂对赵某进行推搡。赵某在退让过程中,见孙某手持铁锹挥击,为保护自身安全,赵某随手捡起地上的砖块反击,击中孙某头部,致孙某重伤二级,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事发后,双方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赵某同意赔偿,孙某坚持刑事追责。赵某受伤后入住某医院治疗,病历显示其因外伤导致颅脑损伤,需加强营养。
审理过程
本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赵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正当防卫情节,建议从轻处理。在民事诉讼阶段,赵某申请对孙某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赵某反击行为的必要性与限度,结合医院病历中关于营养支持的医嘱,综合认定案件事实。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孙某、周某对赵某实施不法侵害,赵某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亦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考虑到孙某伤情严重,依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定赵某补偿孙某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25000元。该金额落在1万元至5万元区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厘清了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界限,强调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受害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体现了司法对正当防卫权利的保护,对邻里纠纷中防卫过当的认定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