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赵某诉某物业公司及刘某生命权纠纷案

赵某诉某物业公司及刘某生命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赵某与邻居刘某因农田灌溉用水排放问题产生长期矛盾。某物业服务企业多次介入调解未果。同年6月12日,刘某持铁锹前往赵某承包的农田,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刘某挥锹击打赵某头部,赵某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进行反击,刺中刘某胸部致其倒地。赵某立即拨打120,刘某经送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病历记载,刘某系心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刘某先持械攻击,赵某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考虑到双方互殴过错,对刘某家属作出治安处罚决定,未追究赵某刑事责任。

审理过程

赵某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死因进行鉴定,确认与击打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庭审中,双方就是赵某行为性质及赔偿责任比例产生争议。法院结合公安机关调查笔录、医院病历证据,重点审查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及互殴过错划分。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刘某存在重大过错,赵某行为虽具防卫性质但略超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依据公平原则及过错程度,判定某物业公司未尽安全管理义务承担20%责任,赵某承担30%责任,刘某自负50%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结合护理费等损失,酌定赵某赔偿赵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某物业公司赔偿17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厘清了邻里纠纷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明确了物业企业在安全管理中的补充责任。对于持械冲突中互殴过错的划分具有典型指导意义,有助于引导公众理性维权,规范物业服务职责。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