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赵某邻里漏水引发冲突致伤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陈某与赵某系某小区相邻住户。因赵某家中卫生间防水层老化导致长期漏水,严重侵蚀楼下陈某房屋天花板,双方多次就是否维修及赔偿问题产生争执。同年6月12日下午,陈某因家中再次出现严重渗水,前往赵某家中理论。双方情绪激动,在赵某门口走廊发生激烈口角,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赵某先动手推搡陈某,陈某随即还手,双方在小区公共道路区域互相扭打。冲突中,赵某拳击陈某面部,导致陈某鼻骨骨折。经医院诊断,陈某构成轻微伤,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元。事后,双方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陈某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陈某伤情进行鉴定,出具意见确认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审理中,法院结合现场监控视频、双方笔录及证人证言,认定本案起因于邻里漏水纠纷,双方均有过错。赵某先推搡引发冲突,陈某还手亦存在过错,构成互殴。鉴于赵某主动攻击行为与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更直接,其过错程度略高于陈某。
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法院认定赵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陈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经核算,陈某各项损失总计12万元。判决赵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7.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9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邻里纠纷中因琐事升级引发的侵权责任认定。法院准确划分互殴中的过错比例,既惩罚了主动侵权人,也警示受害人不得以暴制暴,对化解基层矛盾、引导理性维权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