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赵某诉陈某邻里侵权纠纷案

赵某诉陈某邻里侵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承租人赵某与邻居陈某因陈某经营餐馆排放油烟污染赵某居住的院落引发长期矛盾。同年8月12日下午,双方再次就是油烟扰民问题当面对质。争执中,陈某情绪激动,先对赵某进行言语侮辱并推搡赵某肩膀,赵某随即反击推撞陈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推搡过程中,陈某失稳摔倒,头部撞击院内石阶,经路人报警,120急救人员到场。经医院急诊病历记录,陈某诊断为颅脑损伤伴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系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赵某因参与互殴行为,被认定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属互殴行为,未对赵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建议民事调解。赵某与陈某家属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陈某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庭审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陈某死亡原因及参与度进行鉴定,确认赵某推搡行为与陈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但陈某自身摔倒亦为主要诱因。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排放油烟扰民存在过错,赵某在维权过程中未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反而实施暴力行为,双方均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结合互殴过错划分,酌情确定赵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陈某自负60%责任。判令赵某赔偿陈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5,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邻里纠纷中因琐事升级引发的侵权责任认定。重点在于互殴情形下的过错划分,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对于承租人维权方式合法性、邻里间容忍义务与侵权界限具有重要教学意义,警示当事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邻里矛盾。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