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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刘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赵某在小区公共区域遛未拴绳金毛犬,犬只扑向正在散步的刘某。刘某因恐惧后退时不慎绊倒赵某,赵某起身后与刘某发生言语争执,随后双方升级为肢体冲突。在推搡过程中,赵某挥拳击打刘某面部,刘某为制止侵害进行反击,将赵某推倒在地致其摔倒受伤。经鉴定,赵某构成十级伤残。赵某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万元,主张刘某构成侵权。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审理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出具十级伤残鉴定意见。法院结合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重点审查了刘某反击行为的性质及限度,认定刘某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赵某未拴绳且先自动手,存在重大过错。判决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9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正当防卫在邻里纠纷中的适用边界,强调公民对不法侵害有权实施必要防卫,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弘扬正气,引导公众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