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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陈某邻里冲突伤害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某小区居民赵某与邻居陈某因小区公共道路停车问题发生口角。陈某情绪激动,手持雨伞对赵某推搡,赵某随即反击并抓住陈某手臂,在拉扯过程中陈某咬伤赵某左前臂。监控视频显示,赵某在陈某停止攻击并试图转身离开时,未继续实施攻击行为。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产生医疗费等直接损失共计8500元。事发后,社区居委会介入调解,双方就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产生争议,调解未果后赵某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调取了小区监控视频,结合现场目击证人证言,认定陈某先实施暴力侵害,赵某的行为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的制止。法院确认赵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考虑到双方系邻里纠纷引发,且赵某在防卫过程中存在一定过激言语,酌情认定陈某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赵某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二、案件受理费由陈某承担。鉴于赵某行为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故不支持原告关于赔偿范围的主张。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8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邻里纠纷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强调防卫行为的必要限度。依据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定,邻里间应互谅互让,但面对不法侵害,公民有权依法自卫。本案对引导居民理性处理矛盾、正确行使防卫权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