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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刘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赵某作为某农业服务公司员工,承租某村农田从事种植。因灌溉用水分配问题,赵某与邻居刘某发生争执。当日14时许,刘某持铁锹闯入农田,对正在作业的赵某实施殴打。赵某在防卫过程中使用锄头反击,致刘某重伤二级。案发后双方报警,警方介入调查。经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初步意向,但赵某因正当防卫争议未完全获赔,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审理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为重伤二级。同时,法院调取报警记录、现场监控视频,重点审查赵某反击行为的性质。经法庭调查与辩论,结合调解记录中双方对纠纷起因的陈述,合议庭就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互殴过错进行评议。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刘某先实施不法侵害,赵某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采取反击,虽造成重伤后果,但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民事部分,鉴于双方存在互殴过错划分争议,且调解记录显示刘某对纠纷升级负有主要过错,判决刘某赔偿赵某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3.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厘清土地灌溉纠纷中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限,强调面对不法侵害时公民防卫权的行使边界,对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具有典型指导意义,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土地权益争议。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