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李某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赵某与李某系同一小区邻居。李某长期在深夜于小区公共区域广场舞,噪声严重干扰赵某休息。赵某多次通过社区调解未果,双方矛盾激化。2023年6月10日晚,赵某再次因噪声问题与李某当面对质,李某情绪失控,纠集其子李某甲(共同侵权人)对赵某实施殴打。赵某在遭受不法侵害过程中,为制止侵害进行反击,但因力量悬殊,被李某等人致面部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事发后,赵某就医治疗,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双方就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及赔偿金额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为轻微伤。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李某等人殴打行为的违法性及赵某反击行为的性质。证人张某(邻居)出庭作证,证实李某等人先动手且持续攻击,赵某系被动防御。法院结合社区调解记录,认定李某等人存在重大过错,赵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但鉴于损害后果轻微,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李某、李某甲对赵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鉴于赵某存在轻微过错(长期积怨未通过合法途径彻底解决),酌情减轻侵权人10%的责任;三、李某、李某甲共同赔偿赵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5,000元。驳回赵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3、第一千一百79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邻里噪声纠纷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强调了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享有防卫权。同时,通过共同侵权责任的认定,警示邻里矛盾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暴力维权将承担严厉法律后果,具有典型的教学与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