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陈某邻里噪声纠纷致伤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赵某与其10岁的儿子小赵居住在某小区住宅楼。陈某作为物业使用人,因家中装修产生持续高分贝噪声,虽经物业多次劝阻仍屡教不改。当晚22时许,噪声再次引发赵某不满,赵某上楼理论。在楼道内,陈某情绪激动,对赵某进行言语辱骂并动手推搡,赵某后退中摔倒,头部撞击墙面。经医院诊断,赵某为轻微伤,伴有软组织挫伤。事发后,双方就是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赵某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庭审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出具意见确认为轻微伤。法院结合物业出具的噪声扰民记录、现场监控视频及双方陈述,认定陈某存在过错。鉴于赵某在争执中未采取过激行为,且陈某系噪声源头,法院综合考量纠纷起因,确定责任划分。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陈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赵某自行承担次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为陈某承担70%,赵某承担30%。关于医疗费,因赵某后续治疗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具体金额暂无法精确核算,法院酌情支持已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及后续必要的治疗费用,由陈某按责任比例赔偿赵某人民币15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邻里噪声纠纷升级为人身伤害的司法处理路径。明确了物业使用人违反安宁生活义务引发冲突的过错责任,以及轻微伤案件中医疗费未确定时的裁判思路,对化解基层矛盾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