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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某物业公司及周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赵某与邻居周某因小区公共区域楼道堆放杂物引发长期矛盾。某物业服务企业多次调解未果。同年8月10日晚,赵某再次在楼道强行清理周某堆放的物品,周某劝阻时双方发生激烈口角。赵某突然挥拳殴打周某,周某在防卫过程中随手抓起地上的金属工具反击,不慎击中赵某头部。赵某倒地后头部撞击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赵某系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周某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出具报警记录,认定周某行为属正当防卫,不予行政处罚,但考虑到赵某存在重大过错,对周某作出治安处罚警告。

审理过程

赵某家属起诉周某及某物业公司。经法院审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死因进行鉴定。法院结合报警记录、现场监控及证人证言,认定周某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鉴于赵某在公共区域违规堆放物品且先动手打人,存在重大过错,依法减轻周某民事责任。某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周某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某物业公司因管理疏忽,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赵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5000元。驳回赵某家属对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3条

案件意义

本案厘清了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界限,明确了邻里纠纷中先动手方的过错责任。同时警示物业服务企业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公共区域管理不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典型的教学与指导意义。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