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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刘某、孙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赵某(承租人)与刘某(邻居)因小区楼道停车问题发生争执。赵某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公共区域,刘某多次要求挪车未果,双方言语冲突升级。次日凌晨,刘某再次至赵某门口理论,期间孙某(刘某之友)亦在场。争执中,刘某与孙某共同对赵某实施推搡,孙某伸手抓挠赵某面部,导致赵某双眼多处被抓伤。经医院紧急救治,赵某双眼视力严重受损,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伴有严重视神经损伤,后续治疗费用高昂,残疾赔偿金具体金额尚未最终确定。事发后,赵某立即报警,警方调取了楼道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了刘某与孙某共同实施侵害的行为。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为重伤二级。法院结合报警记录、监控视频证据及双方陈述,认定刘某与孙某存在共同侵权行为。鉴于纠纷起因于停车矛盾,赵某违规停车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减轻侵权人部分责任。双方就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及赔偿比例产生争议,法院依法进行调解未果,遂进行判决。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与孙某共同实施侵害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赵某违规停车引发纠纷,对矛盾激化存在一定过错,可减轻侵权人责任。综合考量,判决刘某、孙某对赵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任比例确定为80%。鉴于赵某残疾赔偿金金额未确定,暂判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已发生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00元,残疾赔偿金待具体金额确定后另行主张或补充判决。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8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邻里纠纷因停车问题升级导致严重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共同侵权中各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以及受害人自身过错对责任分担的影响。同时,对于重伤案件中残疾赔偿金等待确定费用的处理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有助于引导公众理性解决邻里矛盾,依法维权。

分类:邻里纠纷导致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